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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](十一)
第二天一早,香港人開車送Lisa回家以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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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關於炮友能不能變男友](十一)
第二天一早,香港人開車送Lisa回家以後,我就一直靜靜地在等待著。

等著他什麼時候會來告訴我他要去歐洲出差的事情。

但他返家後,連我的房門推開都沒推開一下,就又回到自己房間,然後再沒出來過。

這一切我都是憑著我房門外的聲響推敲。

我在房內等了一陣,發現他還是沒有要來找我的意思,我又忍不住,自己爬起來,走至他房門口。

先敲了敲門以示禮貌,發現沒有回應,我就擅自開了門。

他躺在床上補眠。

我輕聲爬到他的床上,依偎著他;他感覺到我的到來,也伸出手來環著我。

多希望時光就停留在這一刻。

在他的懷抱裡,我終於沉沉睡去。

醒來後,我發現天已黑,而他也不在我身邊。我開了燈,四處去尋,發現家裡竟空無一人。

走回自己房裡,抓起手機,一點開螢幕,就看見香港人傳的訊息:「妳睡很熟不想叫妳,我媽說今天店裡生意很好,所以不回家煮飯。我餓了先去買東西吃。等我回來。」

稍微梳洗後,我聽見鑰匙插入鑰匙孔的聲音,急著就搶上前去開門。門完全開後,香港人拎著一袋食物進來,邊說:「妳起來啦。」

「嗯。你買了什麼好吃的?好香喔!」我笑著回答,小心地隱藏我的不安。

「一定都是妳沒吃過,道地香港小吃。」他自信地說。

他把食物拎到餐桌上,我則到廚房準備餐具。把食物都準備好後,他開始向我介紹今日晚餐。

「這是牛雜粉。」他指著我們面前各有一碗的麵食說。

白色麵條的質感很類似台灣的板條,卻比板條細得多;混濁的清湯看起來很夠味;湯裡散著一些咖啡色的固體,應該就是牛的身體了。

接著他倒了一包土黃色的咖哩醬到桌上一盤鴨血上,我急忙阻止喊道:「為什麼要把鴨血加咖哩?那樣不是很怪嗎?」

他卻沒停止手下動作,繼續倒完咖哩,邊說:「這樣才好吃好不好,妳不懂啦!妳吃吃看就知道。」

我斜睨了他一眼,就拿起筷子夾了一塊看起來燉得光滑軟嫩的咖哩鴨血,送進嘴裡,咀嚼了一口。

竟意外的好吃!

他看著我驚喜的表情,得意的說:「怎麼樣?好吃吧。」

我點點頭表示認同,又指著另一碗金黃色的丸子問:「這是什麼?」

「魚蛋。我知道妳喜歡吃辣,所以買的是麻辣魚蛋。我們很常吃這個的,我家附近有一個攤子賣魚蛋很有名。」他向我解釋。

「這個台灣也有啊,士林夜市就有賣。」我回。

「怎麼可能?我到台灣那麼多次都沒有看過。」

「真的啦,下次你來台灣帶你去吃。」說完我就夾起一顆魚蛋,丟進嘴裡。

魚蛋都還沒有吞下去,我又邊說:「有沒有喝的啊?」

「有啊,妳等我一下。」

他走進廚房,準備了一罐可樂和一個冰杯,在冰塊的上方還擺了一塊檸檬角,杯緣插了一隻鐵湯匙。

在台灣的餐廳如果點可樂,有些比較講究的店家也會在杯裡擺上檸檬角或檸檬片,我工作的餐廳也會,但絕對不會還附上一隻湯匙。所以他的舉動讓我感到奇怪。

「放湯匙幹嘛?」我問。

「等下妳就知道了。」他邊說邊把可樂加進杯裡,然後開始用湯匙用力地戳著檸檬,試圖擠出汁來。待到擠出一個程度,他把杯子推向我,要我喝喝看。

我嚐了一口,味道果然很不錯。新鮮檸檬汁的加入讓可樂少了一份厚重感,喝起來特別清爽順口。

「我們都是這樣喝可樂的。」他微笑著說,語氣裡帶著一種可愛的優越。

看著他這樣輕鬆自在的樣子,我原先不安的心情也受到了感染,鬆懈了許多。

我們隨意閒聊著各種話題,好像我們終於習慣彼此存在於彼此的生活當中,不再只是通訊軟體內的一個聯絡人圖像。

我暫時收起我的問號,享受這片刻的平淡。

吃完這頓道地的港式晚餐,在收拾桌面時,我終於還是忍不住開口了:「你⋯是不是⋯有事情要跟我說啊?」

「什麼啊?」他的口氣有些遲疑,八成是猜到了我的問題。

「你下個禮拜,要跟Lisa去歐洲出差嗎?」我全盤托出。

「Lisa跟妳說的啊?」

我沒回答他的問題,而是又再問:「我來香港之前,就決定要去了嗎?」

「前天才決定的。原本不是我去歐洲的,是剛好有一個人不能去,老闆才叫我去。」

「你很想去對不對?」

「嗯⋯這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,能到歐洲出差的,都是老闆很看重的人。我不想讓妳覺得我好像故意要放妳一個人在香港,才還沒講。」

「如果是很難得的機會那你當然要去啊,我沒關係,我可以等你。」我儘量讓自己的語調聽起來輕鬆,不想讓自己心底的失落成為他的壓力。

他走近一步從背後抱著靠在流理台上洗碗的我,下巴摩挲著我的頸窩,邊說:「我知道妳最好了,我會買禮物回來給妳,好不好?」

「我只要你寫明信片給我就好。」我轉頭對著他說,然後向他討了一個吻。

在香港人去歐洲前的日子,他像是要彌補我一般,對我特別好。有時下班後會帶我去外面餐廳吃飯,或是去看電影,也帶我去報名了媽媽教室和孕婦瑜伽。

雖然出門時還是不會主動牽我的手,但至少我勾著他,他也不會拒絕。

到了他要出發去歐洲的那天,我和他的朋友一起送他到機場。下車後,拿了行李,他竟騰出了一隻手,主動與我十指交扣。

我又驚又喜地感受著他的右手溫暖,卻不敢抬頭多看他幾眼,怕他看穿我眼神裡的喜悅。我想盡量裝得鎮定自若,但我覺得好難,因為好像連我的每個毛細孔都在吶喊著我的快樂。

第一次發現,牽手竟是比做愛還容易高潮的事;這屬於交往界中入門款的舉動,大概等於炮友界的潮吹吧。

他們總共有七個人一起出差,先到巴黎,再到倫敦,最後一站是葡萄牙的里斯本。Lisa是七個人當中唯一的女孩子,讓我不禁暗暗佩服,她的確是巾幗不讓鬚眉的翹楚。

在他入關之前,他在眾人面前輕輕地給了我一個吻。在雙唇碰觸的瞬間,我心裡對他所有的怨懟也一筆勾銷。

原來我要的,只是這樣的認同。

儘管思念在發酵,但對於十二天後的幸福的期待感,讓我來香港後第一次即使沒在他的懷裡,也能有個安穩的好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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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我會寫作文開始,我就喜歡寫作。 用文字構築故事,讓筆尖馳騁想像,創造出新的文章,我就感到快樂。 我想幫我的故事們找一個家,一個可以凝聚歡樂與善良的地方,一個可以分享的平台。 我很渺小,但我希望能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軌跡。 希望你〈妳〉會喜歡我的故事 :p
莎拉小姐愛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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